眼科医疗服务大致可分为基础眼保健、综合眼科医疗和第三级眼科专科医疗三种眼科医疗服务形式。

基础眼保健以基础眼病防治和眼视光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内容,包括由社区卫生机构提供的眼保健医疗服务和由各类眼视光诊所提供的基础眼保健医疗服务。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类似的基础眼保健医疗服务系统。

综合眼科医疗服务是由区域性眼病诊疗中心提供的医疗服务,一般由区县级医疗中心提供服务。

第三级眼科专科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眼科三级亚专科医疗服务,主要解决复杂疑难眼病的诊疗问题。


社区眼保健医疗服务


社区眼保健医疗服务又称社区眼科医疗服务,其主要任务是发现社区居民的视觉健康问题,并协调、组织相关医疗资源,为有医疗需求的居民提供有质量保障的眼科医疗与视觉健康服务。

社区眼保健医疗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社区居民的视觉功能问卷调查评估;
  2. 基础视功能评估,包括远视力、近视力、对比敏感度和眩光检查;
  3. 基础眼检查,包括外眼、眼位和基础眼前节检查;
  4. 协调、组织眼科医疗资源,为有视觉健康需求的居民提供进一步的眼病筛查和视觉康复服务;
  5. 在协同医疗服务机构的技术协助下,承担社区居民的眼科慢病管理服务任务。

基础眼保健医疗服务


眼科诊所或眼视光诊所是基础眼保健医疗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之一,在基础眼病防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诊所应可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基础眼科医疗服务和视觉康复服务,并为需要进一步眼科医疗和视觉康复服务的患者提供转诊医疗帮助。

基础眼保健医疗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

  1. 视觉功能系统评估,包括远视力、近视力、对比敏感度、眩光检查等内容;
  2. 基础眼检查:除一般外眼检查外,还应进行眼压测定、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和眼底照相检查;
  3. 眼底照相检查与影像诊断:包括临床医生的现场诊断和必要的远程会诊影像诊断;
  4. 常见眼病的诊断和治疗,并为有进一步诊疗需要的眼病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5. 眼屈光检查与视觉康复服务:需要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屈光不正和老视的诊断,眼镜验配、助视器验配以及在专业医疗机构指导下的视觉康复训练服务。

综合眼科医疗服务


区域综合眼科医疗服务的主要任务包括:

  1. 系统全面的眼健康检查与服务;
  2. 常见眼病的诊断和治疗;
  3. 全面的眼屈光检查、视觉障碍医学评估、视觉障碍功能评估与视觉康复服务;
  4. 面向基础视觉康复服务机构的培训与技术支持服务;
  5. 复杂疑难眼病的初步诊断和双向转诊医疗服务。

第三级眼科专科医疗服务


第三级眼科专科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眼科三级亚专科医疗的内容,主要解决复杂疑难眼病的诊断和治疗问题。

第三级眼科专科医疗的分类:

  1. 青光眼
  2. 眼底病
  3. 角膜病、泪器与眼表疾病
  4. 眼免疫性疾病
  5. 小儿眼科
  6. 眼整形
  7. 眼外伤
  8. 角膜屈光手术

此外,第三级眼科专科医疗服务机构还应承担起为综合眼科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的责任。